我校两个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124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下发的《关于公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和新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51号),我校2个实验教学中心入选。
        “建筑设备实验教学中心”“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2个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期满后,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被确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我校“物理实验教学中心”通过了吉林省教育厅验收,确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希望两个单位在今后的建设中,能够严格按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思路和重点任务全面进行内涵建设,两年建设期满后,能够顺利通过验收。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