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为确保学位补授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15日,逾期者不予补报3月16日上报报名信息。 二、报名条件:仅限于已取得毕业证但绩点未达到1.5的、在校期间无记过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处分的2013届(2009级)和2014届(2010级)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各分院教学秘书处报名,并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学位补授申请表》(附件1),由各分院教学秘书统计后上交教务处。 四、考试内容:学生须参加包含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的考试,共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及授予标准见附件2)。 五、考试时间:2015年3月26日、27日(具体考试时间、形式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请各分院(部)根据考试科目、时间及形式具体安排出题事宜。 2.各分院(部)要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学生,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避免因代传通知出现遗漏情况。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学位补授申请表 附件2:长春建筑学院学位补授考试科目 长春建筑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