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次数:7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为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我校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现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0-11周教学周(2017年5月2日——5月12日)
       二、检查目的
       检查各学院(部)贯彻落实我校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情况,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力度,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
       三、检查方式
       采取校院(部)二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四、检查内容
       (一)教学文件等规范化检查
       各学院(部)组织人员检查本单位外聘和本校教师(重点是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教学情况,包括:
       1、教师授课情况:课堂教学方法、教学纪律、授课质量和教学进度等。
       2、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师工作手册和课件的执行和填写情况。
       3、任课教师教案检查:教案书写及教案内容的规范性,其中纸介教案是否定期更新要重点检查。
       4、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导教师是否都是中级以上职称,是否按规定要求带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填写情况。
       5、教研室活动情况:包括日常教学研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等。
       6、教师辅导答疑,是否按课程要求布置作业并做到及时批改。
       要求各学院(部)做出具体检查安排,指导、协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教师调、漏课情况
       对全校任课教师调、漏课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学院(部)全面检查、学校抽查的形式,对随意调课、无故漏课、不履行相关手续、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
       (三)师生座谈会
       各院(部)要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交流教学、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汇总并及时反馈信息,便于学校全面了解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学院(部)师生座谈会时间、地点自定。
       为征求学生对教学、课程设置、课程考核、教学管理的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召开大一、大二学生座谈会,每个学院每个年级派出3名代表,座谈会时间为5月17日12:00,地点暂定在行政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工作安排
       5月2日,学校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5月3日—5月5日,各学院(部)和学校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和抽查工作。
 
教学文件检查时间表
检查
内容
检查
单位
检查时间
地点
学校及部门负责人
备注
教师教学文件是否齐备及规范
思政部
5.8(周一)8:30-11:30
JC402
王宝林、吴秋实
请各学院(部)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
基础部
5.8(周一)13:20-16:20
基础会议室
王宝林、崔建英
秦 烁
管理学院
5.9(周二)8:30-11:30
管理会议室
王宝林、常晓东
吴秋实、戚 波
建筑学院
5.9(周二)13:20-16:20
建筑会议室
王宝林、常晓东
秦 烁
土木学院
5.10(周三)8:30-11:30
土木会议室
常晓东、程新民
孙 凯、武 玥
交通学院
5.10(周三)13:20-16:20
交通会议室
常晓乐、程新民
吴 进
文产学院
5.11(周四)8:30-16:20
三楼会议室
程新民、方 纪
崔建英、李 博
城建学院
5.11(周四)8:30-11:30
城建会议室
郭志理、吴 进
孙 凯
体育部
5.11(周四)8:30-11:30
体育馆   会议室
武 玥
电气学院
5.12(周五)8:30-11:30
电气会议室
郭志理、方 纪
吴 进、孙 凯
艺术学院
5.12(周五)13:20-16:20
艺术资料室
郭志理、方 纪
吴秋实、戚 波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以自查为主,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态度,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2、按照检查内容与具体要求制定出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1,内容包括领导小组、检查的主要形式、主要内容和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安排),于5月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3、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的原始材料由各分院(部)存档。
       七、总结整改
       1、各分院(部)及相关部门务必对期中教学检查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思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报告书(见附件2,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附师、生座谈会记录摘要,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9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2、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例会,通报学校和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的情况,要求各学院(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教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3、教务处对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发现的教学事故将认真核实,严肃处理。
       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2、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
 
 
                                             教务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