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修读创新创业类课程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10-17  浏览次数:191

 
 
各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12]4号)和《长春建筑学院关于修订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校发[2016]27号),本学期针对2016级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类必修课程。现将有关修读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读对象
       2016级全体学生。
       二、修读课程、性质及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1
《大学生创业基础》
公共必修课
1.5学分
2
《创业创新执行力》
公共必修课
1.5学分
       三、学习及考核方式
       学生须采用线上、线下自主学习和一体化的考试模式完成全程学习任务。
       尔雅学习系统网址为http://jladi.benke.chaoxing.com/,账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123456,填写信息后进入个人中心直接进行学习。其中:
       (1)2017年10月30日—11月26日(第12-15教学周),通过网络访问、在线观看视频、课堂测验3个环节完成课程学习任务,视频占总成绩的30%,访问(访问50次为满分)占总成绩的5%,课堂测验占总成绩的15%。
       (2)2017年11月27日—12月3日(第16教学周),通过在线考试完成考试任务,考试占总成绩的50%。
注:完成任务点(视频、课堂测验)的80%才允许考试。
       (3)成绩发布后的7天内(总成绩不及格自动补考一次,系统会提醒是否重新考试。)
       四、诚信学习
       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行为在后台进行时时监控,如有违规现象系统会提醒有“违规操作”,直接取消考试、补考资格,成绩也将会被清零,存入学生档案。
       希望各位同学诚信学习,并取得好成绩。
 
 
 
 
 
教务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