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毕业生学位补授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3-02  浏览次数:1728

各分院(部):

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为确保学位补授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934日至2019313日,逾期者不予补报,314日上报报名信息。

二、报名条件:

1.已取得毕业证但绩点未达到1.6的、在校期间无记过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处分的2017届毕业生,自愿报名。

2.已取得毕业证但绩点未达到1.6的、在校期间无记过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处分或处分已经解除的2018届毕业生,自愿报名。

三、报名方法: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各分院教学秘书处报名,并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学位补授申请表》(附件1),由各分院教学秘书审查资格,统计后上交教务处。

四、考试内容:学生须参加包含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的考试,共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及授予标准见附件2)。

五、考试时间:暂定3272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教室将于325日前在教务处官网及教务系统上予以公布,请务必留意),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请各分院(部)根据考试科目、时间及形式具体安排出题事宜。

2.各分院(部)要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学生,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避免因代传通知出现遗漏情况。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学位补授申请表.doc

附件2:长春建筑学院学位补授考试科目.doc

             长春建筑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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