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 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 ,按照《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吉教高〔2019〕5 号) 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吉教高〔2021〕17 号) 有关要求,结合《长春建筑学院教学改革提升实施方案》,引导各教学单位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现决定开展2022年长春建筑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通过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 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规范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二、推荐数量
每个教学单位至少推荐基层教学组织2个。学校最终评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0个。
三、推荐条件
成立并实际运行时间不少于3年,满足《长春建筑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入选参照条件》(附件1) ,建设成效突出的课程教学类(含课程组、课程群、实验教学中心等) 、专业建设类(含系、专业、学科等) 、教研专题类(含教研室、教研中心、教研专题团队等) 基层教学组织可参加本次推荐评选活动。虚拟教研室暂不纳入本次推荐评选范围。
四、评选流程
推荐评选工作按如下程序推进:
1.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评审办法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审遴选,选出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3.学校根据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 周密组织推进。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备部署,依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建设方向开展达标创优活动。
(二) 坚持以评促建。各教学单位要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规划、日常管理、考核测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充分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
(三) 发挥示范作用。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基层教学组织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六、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30日前将《2022年长春建筑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见附件2) 、《2022年长春建筑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以“教学单位名称—基层教学组织名称”命名,见附件3) 的电子版(含 word 版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 PDF 版) 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 ,发送到电子邮箱 745928619@qq.com。逾期申报的不予参评。
教务处联系人:张 欧,89752017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入选参照条件
2.2022年长春建筑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3.2022年长春建筑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长春建筑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