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核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次数:22

各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已制定完毕,现发至各教学单位、教研室进行核对,以便学校安排下一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对计划要求

  1.教学进度计划须按照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未经申报、审批不得随意更改。按照培养方案标准,以教研室为单位核对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信息,包括课程班级、课程名称、开课教研室、课程学时 (含实验学时) 、教学周数、课程周学时、课程学分、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进度横线即学时分布、实践环节课程的学时分布、课程和考试符号的标注等。

  2.各教学单位将教务处发放的电子版直接打印,并用黑色以外字迹在纸质材料上对有误的地方进行改正。纸质版经教研室主任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 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以教学单位统一返回教务处,不需提交电子版。

  3.此次为修改后的最终版本,请认真核对。上交后如有更改或错误,请教研室主任本人持《教学计划修订申请表》,依次经各 教学单位和教务处负责人及主管教学校长签字审批后至教务处更改。

   二、常见错误问题

  以往教务处在审核教学进度计划发现一些常规问题,望各教学单位和教研室加以注意。

  1.缺少课程。

  2.课程信息填写不全情况,如缺少开课部门、无考核符号、无进度横线等。个别课程无开课部门或开课部门名称错误,请严格按照《教研室信息》表格填写开课部门名称, 出现错误会影响后期配课和教材中征订。

  3.课程信息填写错误情况,教学周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错误等,部分课程学时出现单数情况。理论教学周数*周学数≠计划学时,理论教学周数有误 (只写数字即可),计划学时含实验学时的用“/”表示,如“48/8”,实验课程课时费按进度计划核算,无实验学时不予计算。

  4.课程名称错误、课程对应的符号标注错误。理论教学要用进度条表示 (4.5 磅) 、X-实习、S-考试、K-课程设计、BS-毕业设计、BX-毕业实习,多门实训课程标注 K1.2.3 … (按周数向下排列),只有一门课程设计只写K;符号均要用大写表示。

  5.课程进度横线标注错误,除实践环节课程、网络课程和体育课程外,其他课程均要有进度横线。

  6.课程安排冲突,一周内既安排理论课,又安排实践环节或考试, 同一教学周内只能安排一种类型。

  7.教学周期安排不满,学习和考试总教学周数不足或超过 19 周。


教务处

2022年6月14日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执行进度计划.xls

教学计划修订申请表.doc

教研室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