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08-17  浏览次数:11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师生在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地运行,依据《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及学生返校时间安排的通知》,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818日(星期)—826日(星期五)

二、检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处、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展规划处、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图书馆、网络中心、学生工作处、团委、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设备处、后勤处等负责人任组员的期初教学检查联合小组(以下简称“联合小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任组员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三、检查形式

各教学单位以自查为主,联合小组集中和分组抽查、听取汇报为辅。

四、检查内容

    (一)上课前教学准备情况

818日,由校领导带队,共分10个检查小组(附件1)以听取汇报、走访等方式赴各教学单位检查期初教学总体情况,收集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讨论并及时给予反馈和解决。检查内容包括:

1.课表编排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课表的编排和调整工作,是否有错排、漏排等情况。

2.教师备课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师是否完成前4周的教学准备,是否完成“学习通”等教学辅助工具中所授课程的补充和完善工作;是否能满足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实现“无缝衔接”。

3.教学文件准备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师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计划、教师工作手册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是否准备齐全;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章节的书写等。

4.实践环节准备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实践环节课程的安排、准备及落实情况;毕业实习是否按学校要求进行组织,是否完成相关材料的审核,是否全部落实学生实习企业;校内实习、实训、实验的开展是否能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实验室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排查等。

5.教学场所管理和设施保障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场所是否满足教学和疫情防控要求;实验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学设施与材料是否准备齐全等。

    (二)上课首日课堂教学情况

822日,由校领导带队,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处、发展规划处相关人员分成四个小组,对全校课堂线上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情况;线上教学氛围等情况各教学单位开学以来课堂教学秩序情况;调串课情况;教学监督管理情况。

五、检查要求

联合小组填写《长春建筑学院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2),检查结束后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工作小组填写《长春建筑学院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反馈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于8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王东帅,89752017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分组》

附件2:《长春建筑学院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

附件3:《长春建筑学院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反馈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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