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退伍大学生申请免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次数:12

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本学期退伍大学生申请免修工作调整为线上进行。为保证工作规范,特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向学院教学秘书教师提交申请,1010-14

2.学院教学秘书教师初审信息后汇总附件2,上报教务处杨老师,1019

3.教务处汇总并进行免修资格审核,1019-21日;

4.教务处下发本学期退伍免修通过名单至各学院1025日。

二、工作要求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凭团级及以上部队的训练与品德考核等证明,可以申请免修公共体育课、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4门课中的1门、人文素质选修课3学分的课程,直接获得相应学分,以优秀或90分计。

(一)对学生申请工作的要求

1.填写《长春建筑学院退伍大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1

2.新兵军政训练鉴定表(考核表需要加盖公章,或者手填笔记信息内容,不可以完全是电子表格);

3.退役证复印件或原件电子版;

4.1-3项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需清晰。证明材料须为PDF格式(按照申请表→考核表→退役证顺序),每个证明材料单独制作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学院-学生姓名”命名;

5.学院,学号及班级信息必须和教务系统一致,否则影响成绩认定,例如班级信息:

正确:土木工程2001(教务系统),

错误:土木2001

正确:护理2001(教务系统)

错误:护理2001

正确:规划2001(教务系统)

错误:规2001

6.学生本人必须确定好申请的免修课程是正确的开课学期,否则影响成绩认定。免修课程对应学期如下:

(注:学号以5开头的专升本的学生,人文素质选修课只选择2门,每门1.5学分,共计3学分②当前学期由任课教师登录成绩、以往学期由教务处置换)

7.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门课程成绩,直接重修,视情节给予处分,并记入档案。

(二)对学院统计初审工作的要求

1.学院应对学生上报的申请进行初审(学院,班级,学号,姓名,及免修的开课学期),对于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应直接驳回;

2.初审后学院上报材料,材料包括《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退伍大学生免修课程汇总》(附件2)及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夹,文件夹内的PDF文件顺序应与汇总表内登记的学生顺序一致,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

3.上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019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确保初审信息准确,使本学期大学生退伍免修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退伍大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1).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退伍大学生免修课程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