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制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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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空表)已发学院,请各学院各教研室进行教学进度计划的制定,以便学校安排下一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进度计划必须按照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未经申报、审批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进度计划。

2.以往教务处在制定、核对教学进度计划时发现:

1)出现单数的学时,信息填写不全,如开课部门、考试符号、进度横线进度横线线宽为4.5磅,表格行高48程名称录入错误;空表模板自行复制,每个年级每个专业14

2课程进度横线和顺序不一致。除实践环节课程和网络课程外,其他课程均要有进度横线;课程顺序上到下为: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课程、网络课程。

3课程安排冲突。一周内既安排理论课,又安排实践环节或者既安排实践环节,又安排考试。

4)课程学分和考核方式填写错误

5)一学期教学安排不满19周或超过19周。201820192020级考试科目≤3门,安排一周考试周;>3门,安排两周考试周。(体育课程不计考试门数)

6201820192020级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25学时。

3.为便于教学管理和考试整体安排2018级个别专业在12周(含12周)之前结课的,考试周统一安排到1314周。

4.开课部门一定要写清楚,否则会影响后期配课、教材征订等任务进度。如有名称错误,各单位自行来教务处更改。

5.20201130日(星期)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返回教务处。





教务处

20201123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执行进度计划(空表).xls

教研室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