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核对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已制定完毕,现发至各教学单位、教研室进行核对, 以便学校安排下一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对计划要求

 1.教学进度计划须按照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未经申报、审批得随意更改。按照培养方案标准,以教研室为单位核对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信息,包括课程班级、课程名称、开课教研室、课程学时 (含实验学时) 、教学周数、课程周学时、课程学分、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进度横线即学时分布、实践环节课程的学时分布、课程和考试符号的标注等。

 2.各教学单位将教务处发放的电子版直接打印,并用黑色以外字迹在纸质材料上对有误的地方进行改正。纸质版经教研室主任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 2021 年 6 月 14 日 (星期一)下班前以教学单位统一返回教务处,不需提交电子版。

 3.此次为修改后的最终版本,请认真核对。上交后如有更改或错误,请教研室主任本人持《教学计划修订申请表》,依次经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负责人及主管教学校长签字审批后至教务处更改。

 二、常见错误问题

 以往教务处在审核教学进度计划发现一些常规问题,望各教学单位和教研室加以注意。

 1.缺少课程。

 2.课程信息填写不全情况,如缺少开课部门、无考核符号、无进度横线等。个别课程无开课部门或开课部门名称错误,请严格按照《教研室信息》表格填写开课部门名称, 出现错误会影响后期配课和教材中征订。

 3.课程信息填写错误情况,教学周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错误等,部分课程学时出现单数情况。理论教学周数*周学数≠计划学时,理论教学周数有误 (只写数字即可),计划学时含实验学时的用“/”表示,如“48/8”,实验课程课时费按进度计划核算,无实验学时不予计算。

 4.课程名称错误、课程对应的符号标注错误。理论教学要用进度条表示 (4.5 磅) 、X-实习、S-考试、K-课程设计、BS-毕业设计、BX-毕业实习,多门实训课程标注 K1.2.3 … (按周数向下排列),只有一门课程设计只写K;符号均要用大写表示。

 5.课程进度横线标注错误,除实践环节课程、 网络课程和体育课程外,其他课程均要有进度横线。

 6.课程安排冲突,一周内既安排理论课,又安排实践环节或考试, 同一教学周内只能安排一种类型。

 7.教学周期安排不满,学习和考试总教学周数不足或超过 19 周。 



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执行进度计划.xls

教学计划修订申请表.doc

教研室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