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制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2021— 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制定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各教研室进行下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的制定,以便学校安排下一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要求

 1.教学进度计划必须按照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未经申报、审批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进度计划。2021级进度计划在新版培养方案确定后再制定。

 2.为便于教学管理和考试整体安排,2019级个别专业在第十二教学周(含第十二周)之前结课的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到第十三、十四教学周。

 3.各课程开课教研室名称务必要写清楚(参照教研室信息表) ,否则会影响后期配课、教材征订等任务进度。如有名称错误,各教研室主任自行来教务处更改。

 4.为便于打印装订,进度计划采用固定格式。表格为空白模板,各学院自行复制,每个年级每个专业14行、行高48磅 (课程数超过 14 门的设置打印一页内即可) ;字体均为宋体20号,班级名称加粗;进度横线线宽为4.5磅。

 5.于 2021年6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返回教务处。

  二、常规错误问题

 以往教务处在审核教学进度计划发现一些常规问题,望各学院、教研室加以注意。

 1.课程信息填写不全情况,如缺少开课部门、无考核符号、无进度横线等。

 2.课程信息填写错误情况,教学周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错误等,部分课程学时出现单数情况。

 3.课程进度横线标注错误,除实践环节课程和网络课程外,其他课程均要有进度横线。

 4.课程顺序杂乱,课程顺序上到下为:先是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有进度横线课程,然后为实践环节课程、体育课和网络课程无进度横线课程。

 5.课程安排冲突,一周内既安排理论课,又安排实践环节或考试, 同一教学周内只能安排一种类型。

 6.教学周期安排不满,学习和考试总教学周数不足或超过19周。2019、2020、2021级课程的考试科目小于等于3门,安排一周考试;大于3门,安排两周考试。(体育课程不计考试门数)

 7.2019、2020、2021 级课程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5学时。

 具体制定样式可参照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进度计划。


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执行进度计划.xls

教研室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