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不及格英语成绩置换申请表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227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凡在我校报考并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考试的学生,此前以往各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大学外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经学生本人申请后按90分记载,而且不再计入补考、重修门次。

学生可凭借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长春建筑学院不及格英语成绩置换申请表》、成绩单经学院教学秘书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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