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23〕12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开设单位初审、教务处审核,共有254名学生符合微专业录取要求,现将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89752034。
附件:2023年微专业录取学生名单
长春建筑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7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23〕12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开设单位初审、教务处审核,共有254名学生符合微专业录取要求,现将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89752034。
附件:2023年微专业录取学生名单
长春建筑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