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和各培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0—11教学周(5月6日—5月16日)
二、检查方式
教学单位自主检查+学校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师教学情况
(1)检查外聘和专职教师的教学情况,包括教学方法、授课质量、教学进度等(此项工作已在第三批教学各环节质量抽查工作中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不再单独组织);
(2)检查教学文件制定及存档情况,包括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师工作手册和课件以及试卷等(此项工作已在第三批教学各环节质量抽查工作中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不再单独组织)。
2.实践教学环节材料存档
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等规范填写及存档情况(此项工作已在第三批教学各环节质量抽查工作中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不再单独组织)。
检查各专业实验课程教学情况,包括实验报告书写情况、实验分组情况、实训成果等;各类实习在校友邦平台的使用及规范管理情况,以及在国家平台规范录入情况。此项内容由教学单位组织自查,教务处进行抽查。
(二)专项检查
1.校院两级领导听课
(1)根据《长春建筑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要求,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领导需至少完成4学时的听课工作(联络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其中至少包含2学时思政课程;教学单位领导需至少完成6学时的听课工作,以近三学期校级教学督导成绩较低的教师和本学期新上课、上新课的教师主讲的课程为主(院级领导听课由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2)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按照审核评估线上听课课表安排,对所有课程进行听课,保证不落一人。
2.师生座谈会
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交流教学、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汇总并及时反馈信息,便于学校全面了解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教学单位师生座谈会时间、地点自定。此项内容由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教务处进行抽查。
四、工作安排
第10—11周:(5月6—16日)校院两级领导听课、实践教学自查、师生座谈会;
第11周:(5月11-16日)教务处抽查。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态度,注重实效。通过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六、其他
1.各教学单位要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于5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将对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出现教学事故进行核实和认定,并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领导听课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校领导听课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序号 | 校领导 | 联络员 | 联络员联系电话 |
1 | 任玉珊 | 武 玥 | 14743178757 |
2 | 李裕刚 | 李 佳 | 15662170176 |
3 | 孙 雷 | 颜 馨 | 18166881888 |
4 | 张翼男 | 杨雪松 | 13019119250 |
5 | 张东鸣 | 吴 思 | 17390027287 |
6 | 孟祥萍 | 李 博 | 13756521623 |
7 | 孙万臣 | 李吉兴 | 18943959682 |
8 | 冯 永 | 金佳逸 | 13578906363 |
9 | 李 琦 | 何志超 | 15506058936 |
10 | 张鹏翔 | 王晓雪 | 15643140795 |
11 | 邹建奇 | 张 宇 | 13756403199 |
附件2:
长春建筑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 学年第 学期
单 位(盖章):
院长/部主任(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 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院(部)存档,另一份交教务处。
2、报告书用四号宋体编写,于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交教务处。
3、栏目内容填写不下,可另行附纸。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 |
一、教师教学情况
二、教学文件制定及存档情况
三、实践教学材料制定及存档情况
四、领导听课情况
五、师生座谈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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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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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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