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奖励办法(修订)》(校教字[2020]30号)及《关于调整长春建筑学院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通知》(校教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学科专业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进行统计,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2年指导学生参加学校目录内学科专业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
二、工作要求
1.学科专业竞赛指导教师奖励按照《关于调整长春建筑学院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通知》(校教发〔2021〕23号,附件4)中竞赛范围进行统计,并填写《2022年学科专业竞赛指导教师奖励汇总》(附件1)。
2.学科专业竞赛指导费分配方案由承办该竞赛的分院(部)提出,并填写《2022年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指导费分配表》(附件2)。
3.学科专业竞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为多人的,由排名第一位的指导教师提出奖励分配方案,并填写《2022年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分配表》(附件3)。
4.《2022年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指导费分配表》(附件2)及《2022年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分配表》(附件3)须形成纸质材料,并经分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5.各教学单位需汇总上报的材料如下:
(1)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
(2)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1式1份,多人获的证书一份即可;
6.所有材料均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上交截止日期为4月2日。
联系人:武玥 联系电话:89752036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2022年学科专业竞赛指导教师奖励汇总.xlsx
附件4:校教发〔2021〕23号关于调整长春建筑学院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