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8-17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了解学校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师生在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地运行,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818日(星期825日(星期五)

二、检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处、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展规划处、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图书馆、网络中心、学生工作处、团委、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设备处、后勤处等负责人任组员的期初教学检查联合小组(以下简称“联合小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任组员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三、检查形式

各教学单位以自查为主,联合小组集中和分组抽查、听取汇报为辅。

四、检查内容

(一)上课前教学准备情况

818日,学校联合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学单位做上课前教学准备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教学场所卫生的清扫和消杀情况;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情况;教室桌椅、黑板、多媒体设备、灯光、音响和窗帘等准备的情况。

(二)上课首日课堂教学情况

821日-8月25日,学校联合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课堂线下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课教师(包含外聘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情况。

(三)期初教学总体情况

821下午,由校领导带队,共分6个检查小组(附件1)以听取汇报、走访等方式赴各教学单位检查期初教学总体情况,收集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讨论并及时给予反馈和解决。检查内容包括:

1.课表编排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课表的编排和调整工作,是否有错排、漏排等情况。

2.教师备课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师是否完成前4周的教学准备

3.教学文件准备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师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计划、教师工作手册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是否准备齐全;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章节的书写等。

4.实践环节准备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实践环节课程的安排、准备及落实情况;毕业实习是否按学校要求进行组织,是否完成相关材料的审核,是否全部落实学生实习企业;校内实习、实训、实验的开展是否能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实验室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排查等。

5.教学场所管理和设施保障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场所是否满足教学和疫情防控要求;实验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学设施与材料是否准备齐全等。

6.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开学以来课堂教学秩序是否井然有序;调串课情况是否合规合纪;教学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运行情况。

五、检查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结合本单位期初教学准备、毕业实习进展情况、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教学改革和建设中存在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新学期拟采取有代表性的创新改革举措(以往成绩不用汇报)等做PPT简要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联合小组填写《长春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2),检查结束后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工作小组填写《长春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反馈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于8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武玥,89752017。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分组.docx

附件2:长春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docx

附件3:长春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教学检查反馈表.docx




                                     教务处

202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