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指传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联合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答辩的组织和评分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按照专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要求每个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其中必须有1人来自企业或设计院,指导教师必须参加答辩。
二、答辩时间、地点
全校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统一定于12月18-19日,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答辩,不得提前和拖延。
三、毕业答辩工作相关要求
各学院院长及主管教学副院长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和直接责任。
(一)答辩前工作要求
1.各专业应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条例、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规范性。
2.学校统一下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样例(见附件1、2),供全校各专业统一使用。
3.答辩前指导教师需根据学生论文(设计)的撰写情况和平时表现情况填写《指导教师评价表》(见附件3);评阅教师需根据学生论文(设计)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的撰写情况填写《评阅教师评价表》(见附件3)。
4.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查重,且文字复制比必须符合学校具体要求,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提前确定答辩地点,并及时通知学生和答辩教师地点、答辩顺序和时间安排等。
6.各分院需在12月17日前上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案》(模板见附件4),内容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各专业答辩分组、答辩教师(企业或设计院人员特殊标明)、时间、地点等。
(二)答辩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
2.答辩形式为PPT答辩,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
3.答辩教师需根据学生所作毕业论文(设计)提出问题,在《答辩记录单》(见附件3)作好详细记录,记录应包括问题、答辩内容及是否正确,并进行填写《答辩评分表》(见附件3)。
(三)答辩后工作要求
1.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工作,各学院要做好电子版文件及材料的复核工作,确保领导审核到位,学生成绩准确,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见附件3)。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载折合成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对应百分制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为及格,60以下为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成正态分布,各等级占比分别为:优秀(90-100)≤10%、良好(80-89)≤20%、中等(70-79)≤50%、及格(60-69)≥20%、不及格人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比例不作具体要求。
3.各学院组织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整理、总结和存档工作,学生需上交全套毕业论文(设计)PDF电子版文件(含论文或设计最终稿、工作手册、设计说明、计算书、答辩PPT及其他所有材料),以便国家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使用。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必须于12月19日下班前录入完毕,不能拖延。
5.各学院于12月23日将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汇总表须一人一题、指导人数符合要求,且成绩登录完毕。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含多专业联合毕业设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应在答辩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中择优选取(优秀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并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4%,具体要求参考《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管理办法》。各学院需填写《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6)及《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7)并于12月26日前将《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教务处,《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纸质版于开学后上交。
五、补答辩工作
2025届毕业生补答辩工作定于2025年6月进行,各学院不得自行安排补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好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附件:1.毕业设计格式样例
2.毕业论文格式样例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手册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案(模板)
5.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
6.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7.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附件1:毕业设计格式样例.doc附件2:毕业论文格式样例.doc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手册.docx附件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案(模板).docx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xls附件6: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doc附件7:长春建筑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xls教务处
2024年12月5日